核准事项
建设(建筑)工程防雷设施设计、安装、防雷电设施年检
1、核准依据
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七条;
(2)《浙江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〉办法》第二十一条;
(3)中国气象局令第3号,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》;
(4)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办发[1999]75号文件第一、三条;
(5)金华市人民政府金政发[2001]21号文件;
(6)武义县人民政府武政发[2001]74号文件。
2、核准内容
(1)建设(建筑)工作防雷设施设计、审核,施工监督、竣工验收;
(2)已建防雷、防静电设施年检;
(3)防雷、防静电设施的核准使用;
(4)防雷产品市场准入。
3、核准程序
(1)预审《建设(建筑)工程方案》;
(2)审查《建设(建筑)工程施工图纸》;
(3)监督建设(建筑)工程防雷设施施工质量;
(4)检测、验收建设(建筑)工程防雷设施,出具检测报告。
(5)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及所经销防雷产品的技术参数、型号、规格及合格证、技术鉴定书;
(6)专家论证,出具审查意见;
(7)发放防雷合格产品市场准入证。
4、核准期限
(1)预审《建设(建筑)工程方案》当场提出预审意见;
(2)审查《建设(建筑)工程施工图纸》,3个工作日;
(3)监督防雷设施关键部位施工质量,在建设单位约定时间内进行。
(4)验收、检测,3个工作日,出具检测报告,3个工作日,发放市场准入证,10个工作日。
5、收费标准
依据浙价服〔2006〕2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。
6、核准部门
武义县防雷设施检测所,联系电话:7648751。
7、地址
县便民办事中心气象局窗口。
8、监督电话
76487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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